羊城网——创办于公元2000年 首页 | 博客 | 论坛 | 相簿 | 买卖 | 友邻 | 活动 | 游戏 | 分类  
 
 90 12345
发新话题
打印

关键词:广州 街坊

东浚荔景苑无良开发商强迫业主买高价车位

广州东浚荔景苑无良开发商不守承诺、不守法规,强逼业主买高价车位。

地下车场是人防工程改建,国家法律本禁止开发商销售。但为了达到目的,发展商封锁停车场大部分车位,令业主有家归不得,每晚塞车至凌晨。此举导致摩擦不断,并发生几起流血事件。开发商对维权业主进行恐吓、损坏其车辆、塞牙签到门缝、对其拍照拍DV进行记录,甚至出动黑社会打手混进维权的人群,准备了铁水管等武器准备对付业主。

现在全小区1700户6000多个生命受到非常大的困扰和威胁,希望面对同样问题的各个楼盘的业主都能团结起来,揭露奸商的嘴脸,一同对抗剥削。

TOP

现在官商勾结,政府收了钱又不作为,现在银行不再发放新贷款给房地产商,他们现在急红了眼,见业主就抢。将公共的车位都拿出来卖。

TOP

东浚发展商大老板彭先生曾公开承诺:…东浚荔景苑的商场和车库并不会售卖,它将用作长期出租,每年所得的6000万至8000万元收入将成立一个发展基金作为回赠金的储备。……因此买家无须担心,发展商提供给业主的是一种投资保障,可以说,东浚荔景苑是物超所值的。东浚荔景苑的发展商特别注重绿化,每栋豪宅首层除建有大堂、管理用房外、其余部分均为架空绿化,…...花园层内除建有两个网球场外、其余皆为园艺花草和草坪绿化。小区北面建有三千平方米的欧陆式园林,包括大型游泳池,住客会所,儿童游乐区,缓跑径等设施。……面向中山八路一面为敞开式设计,另外三面以欧式铸铁栏杆作“围墙“,并配以高达茂密的常绿植物绿化,……匠心独具,风韵无穷。
……当别人问你家住哪里时,你可自豪地说一句:“我家住在东浚荔景苑。”
都是骗人的,现在非法卖车位,公理何在啊!!!

TOP

公      开      信
尊敬的东浚荔景苑业主及住户:
本小区管理及治安状况已非常差,经常出现入屋偷窃、门户、车辆给人破坏事件!到了家无宁日的状况!现又多了停车难问题困扰着大家!业主是时候齐心协力维护自己权益了。
荔景苑有车位近500个,本来停车不是很紧张的,在前两个月管理处还公布有月保的空余车位出租。更重要的是在卖楼时,东浚法人公开承诺“不会出卖车位的”,很多业主也是冲着这点来购买房的,后来发展商隐瞒承诺将车位抵押给银行,现在楼卖完就食言欺骗业主卖车位了,简直是在强奸业主权益。如果按车场现状,荔景楼房价值将严重贬值。
荔景苑发展商和管理处从7月26日起,多次搞假卖车位,既无公正处人员在场,又不公示产权文件和不公开出售价格,更不用出示业主身份,公然欺骗业主、买家。现在又把负一层的车位都封死,有意抵制政府“优先解决业主停车”的政策要求,加重了该地区的停车难状况,造成天天大塞车及治安不稳!我们多次投诉未果,为此,我们强烈要求东浚发展商和管理处:1)必须履行“不会出卖车位”的承诺;2)8月20日前解封所有车位,必须保障业主的正常停车;3)从8月20日起恢复月保!4)公示已卖出车位和车位使用的详细情况。否则,今后逢周六周日上午9点半起,在出入口通道采取停车维权行动!直到还权益于业主为止。否则我们将采取进一步的抵制行动!
停车维权行动令一带交通治安不稳和业主商家不便的责任、完全是荔景苑发展商和管理处造成,同时也请各位业主安排好生活出行,届时请到楼下车道出入口参与支持,团结就成功。
逢周六晚八点请到花园业主大联谊,为和谐荔景出谋献策。
(此信一并送荔景居委会并请向上反映、发展商管理处并请转交各商户)      
中山八路东浚荔景苑的广大业主
2008年8月16日
附件1、东浚发展商法人在新闻发布会上承诺“不会卖车位”的讲话宣传资料。
资料1、东浚发展商在卖楼宣传资料中承诺:荔景苑花园层内除建有两个网球场外、其余皆为园艺花草和草坪绿化…小区北面建有三千平方米的欧陆式园林,包括大型游泳池,住客会所,儿童游乐区,缓跑径等设施…另外三面以欧式铸铁栏杆作“围墙“,并配以高达茂密的常绿植物绿化……匠心独具,风韵无穷。
资料2、【车位不给月保怎么办?】 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敏:根据公安部建设部颁布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区,应根据需要配建相应的停车场”。 “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建设者可按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因此,小区停车场是发展商在建设小区时必须配备的公共设施,用于解决小区业主以及因建设小区增加的人群的停车需求,其使用和收费必须遵守政府部门的规定。《物权法》的规定意在保护物权人的财产权利,但物权人在行使权利时,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比如高速公路的业主不能擅自提高路桥费的收费标准,也不能无理阻挡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广州市政府颁布的第6号令《广州市停车管理办法》规定,“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住宅区等,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不得下列行为:……;二、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功能,未经批准利用或者容纳他人利用停车场从事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和机动车维修等经营活动……;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因此,小区停车场的规划性质决定了无论谁是停车场的业主,都应当按照规定出租及收费。在车主要求提供月保服务时,业主必须按月保的标准收费,而不能用临保的收费标准收取月保车的停车费。建议该读者向物价局投诉此停车场的违法收费。 摘自(羊城晚报)
资料3、2008.8.8广州日报B19版 【未满足业主需求不得出售出租车位】
资料4、常用报料热线:市长热线12345  广州电视G4:114  珠江电视《今日关注》6122 8686  南方电视《今日一线》8331 3111  广州日报 81919 191  羊城晚报 88 211 211  南方都市报873 88888  南方周末 87364207  香港文汇报83839507  报警110

TOP

关于坚决反对东浚开发有限公司出售车位的意见
广州市房管局:
我们是广州市中山八路东浚荔景苑小区的业主,近日各家各户收到广州东浚开发有限公司印发的《关于本小区即将出售100个车位的通知》,拟将地下停车场100个车位,在没有任何资料和价钱的情况下,要业主登记购买(详见附件一),他们这一举措引起广大业主不满和反对。
其一:他们这样的做法实属出尔反尔,东浚的大老板彭雄发亲口承诺:“东浚荔景苑的商场及车库,并不会出售。它将用作长期出租,每年所得收入6000万至8000万元收入将成立一个发展基金作为回赠金的储备。”(详见附件二)为什么就自食其言?发展商的承诺应该有法律效力的!
其二:荔景苑小区拥有1800多户业主,又有五层几万平方的华润万家大型超市,国美电器和太湖等酒家,但车位只有450个,停车难已经非常非常紧张了,因此而发生过不少停车磨擦。如果把车位卖掉,这样会更加重了本小区和周边的停车难状况!
广州停车难的问题是严峻的,怎样盘活和利用好有限的车位,是今后相当长时间的城市管理难题。但现在的房产商都在趁房价高尽快把车位卖掉,这样就会把已经有限的车位转移到少数人名下,把原来可以月保与临保相结合的灵活形式、变成单一的“垄断”形式,原来车出车入的灵活车位管理变成车位空着也不许进的局面。这样是对有限资源的浪费,把车位压力推给社会和政府,这是对社会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虽然有《物权法》作挡箭牌,但从广州这样的特大城市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在停车难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之前,小区车位是不适宜售卖的,政府应该有所作为,加以对房产商的教育并予以行政制止。
现在怎办?请贵局帮忙。
                    广州市中山八路东浚荔景苑广大业主
                             2008年6月26日

TOP

以下是8月28日凌晨1点在车场发生打人事件,受害业主的话,大家分析是谁在歪曲事实:

Rocky(42780713) 23:48:53
昨天晚上我陪我妈妈在外面办完事回来大概1:10左右
Rocky(42780713) 23:49:41
我们准备进车库 他们不让 然后我妈妈下去理论
Rocky(42780713) 23:50:21
我开车所以刚开始没下去看 然后我就看到我妈妈跟那保安吵起来了
Rocky(42780713) 23:51:50
当我注意他们的时候 我就看到那保安得行为很是吊儿郎当得 隐约听到侮辱性得话语
Rocky(42780713) 23:52:34
我当时也火了 下车 要求那保安重新说一次 刚刚得话和行为 他照做
Rocky(42780713) 23:53:12
然后 我先动的手 但 我没打到他
Rocky(42780713) 23:53:52
我妈妈看到我打架 就一直拉着我
Rocky(42780713) 23:55:06
你们可以想想 当你们一只手半边身子给别人挡住得时候你怎么打人
Rocky(42780713) 23:56:10
可以说我当时完全顾及到我妈而处处受制 当我摆脱我妈得时候 他们的人来了
Rocky(42780713) 23:57:00
二话不说冲上来对者我妈就打 还说80岁我也打 100岁 我也打
Rocky(42780713) 23:58:12
我看到我妈给人打我也冲到我妈那 挡开他们 然后妈还是拉着我
Rocky(42780713) 23:59:22
最让我气愤得是旁边有1辆警车 停在那看戏
Rocky(42780713) 00:00:13
最让我受不了的 是穿白衣得保安对一个女人下重手
Rocky(42780713) 00:01:48
如果你跟别人打架 你旁边有人拉着你 你还打葛屁
Rocky(42780713) 00:02:45
操 我从开始动手 、就一只手一只脚跟他打
Rocky(42780713) 00:05:20
然后我带我妈妈去了医院
Rocky(42780713) 00:06:16
今天早上 我妈去了一趟警察局
Rocky(42780713) 00:12:36
如果 让我找打我妈得那个认 我是找得出
Rocky(42780713) 00:14:42
我要他们给我妈一个说法 如果不能让我满意 我会跟这事到底 反正我有的是时间
Rocky(42780713) 00:22:35
好了 我也不多说了 我说得也不全对 但至少我是凭着我良心说得话 听得多少 看几分真都是你们的事了
Rocky(42780713) 00:26:08
我承认先动手的是我 但 我没打到他
Rocky(42780713) 00:27:00
给我妈拉住 反遭别人打

TOP

因停车问题被保安“穿白衣”小头目殴打时间已发展到令人难以容忍的地步,建议受害业主将造成问题的根本原因及事件的经过形成文字材料,到市国土局、市交委、东浚物业管理公司投诉,今天的一切都是发展商违法造成的,并在周六晚八点P层业主联谊会公诉于众,让大家认识东浚的无耻。另8月27日,珠江电视台《今日关注》栏目,省人大代表、律师朱列玉说:“市国土局、市交委对车位问题早已有文件,小区未能满足一户一车位的前提下进行车为买卖,属违法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违法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

TOP

我是新搬入来的东浚业主,对于最近东浚地下停车位的事情,最初的时候不是很了解,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资料搜集和自己最近在小区的见闻,对此事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下本人作出以下评论,谨供各位东浚业

主参考,并欢迎大家给我意见,谢谢!

首先,本人认为东浚开发商在本次事件中的确是严重伤害了各大有车业主的利益,无情地剥夺了业主最基本的停车需求。从最初开发商在销售楼盘时对准业主承络的“不会销售地下停车场停车位”,到最近(08年中)开发商单方面取消了业主的月租车位,转为时租临保车位,并强迫业主购买昂贵的(20~30万)一个的车位,从这种种事件中可以看出东浚开发商的可耻行为!是不可原谅的。

本人查看过《物权法》的相关条例,其中有一条是第七十四条:建筑区规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

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规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

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单单看这一条法例,本人觉得如果业主要维权,首先需要有以下几种材料:

1.东浚荔景苑大确权时的规划资料(可以到广州市规划局查找一下),查一下地下停车场是否确实包括在

小区建筑规划内的,如果是,请看第2点;

*附上东浚开发有限公司的资料,我在网上找的,可能并不十分准确

企业名称: 广州东浚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 企作粤穗总字第007666号 法定代表人: 彭雄发

地税
纳税人编号 708238356
税务登记号 440100708238356
注册类型 (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
行业 房地产业

工商
注册时间 1998-02-11
企业住所 广州市东山区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36楼
经营范围1 在经市规划局(93)穗城规北片地字第342号文同意
使用的中山八路十号地段用地开发、兴建、销售、出租、管理自建的综合商品房
及其室内的停车场的出租管理(其中住宅部分约百分之三十的面积为安居住宅)。
企业类型 合作
注册资本(万) 1667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国税
税务登记证 440103708238356
核算方式 独立核算
行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纳税人税务经营状态 正常营业
税务登记日期 2004-05-17
纳税人性质 小规模纳税人
注册类型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组织机构代码 708238356

2.尽可能提供所有有车东浚业主的房产及车辆证明文件或可以证明是东浚有车业主的证明,并附业主签名。
此做法是要证明这停车位是要保障有车业主的需要为优先

3.尽快完成东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这点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这一点,以上两点做来是白费的!!

希望需要维权的业主尽快通过合法的手段对开发商进行利益追讨,不要过多地浪费自己时间做一些毫无用处的过激行为,谢谢!

TOP

广州东浚荔景苑无良开发商 不守承诺 不守法规 强逼业主买高价车位 封锁停车场大部分车位 对维权业主进行恐吓 损坏其车辆 塞牙签到门逢 对其拍照拍DV进行记录 甚至出动黑社会打手混进维权的人群 现在地方各部门均无力解决此事 现在全小区1700户 6000多条生命的生活受到非常大的困扰和威胁 望各位好心的网友传给你们的好友 感激涕零

TOP

最近我们中山八路东浚荔景苑的业主为了停车问题伤透了脑筋,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里面存在很多未被人知的事实和黑幕。现在是晚晚堵车,晚晚吵架,和小业主的关系已是到了一触即发,随时会发生暴力冲突的可能。
车场的问题是这样的:其实东浚荔景苑车地下停车场有两层,共有449个车位。业主所拥有的汽车加起来有400部左右。其实晚上停车是绝对可以满足的,这是上个星期之前从来未试过堵塞的。就在上段时间开发商发了公告说要卖100个车位给业主,价钱是26-30万不等,由于价钱比较贵所以可能销售并不理想。开发商和物管公司就想出了种种卑劣的手法出来逼业主买车位。
第一步:取消所有月保,全部业主的车就变成临保了(其实他们自己的关系户还是享受月保的);第二步:取消临保业主优先的规矩,改为先到先得。因为东浚有很多商家,来消费的客人总比业主早到,霸占了很多车位;第三步:以装修为名封了大部分的车位。卖车位的总是少数,但他们把超过一半一上的车位上锁,以前可以停的边角车位也封掉了。现在其实可以停的车位不够100个,点会不堵塞呢?现在我们每天下班都要在家门口等上两个钟,这是东浚5年来从来未出现过的问题。你们晚上来看看就知道大部分的车为都是闲置的。因为东浚开发商在之前对业主承诺过停车场车位不会出售,是优先满足月保需要的,这是有资料证明的才会造成现在业主的愤怒。真的不想看到矛盾加剧,最后发生流血事件的结果。
另外还要提醒想买车位的业主小心,停车场所有车位是已抵押到银行的,买了之后能否可以办房产证还是未知之数,到头来人财两空就可怕了,大家要注意啊!

TOP

致东浚物业管理公司关于停车场问题的函:近日停车场事件越演越烈,据闻有业主就此事件向物管公司反映情况,得到的答复却是停车场是由发展商直接管理,与他们无关.这就是1.75管理费的工作量水平和大家得到的优质服务居住的优越的配套环境值得大家深思。现在停车场产权买卖是否合法我们暂不考究,但是目前东浚荔景苑大楼两边车道应该是公共通道(业主共有吧?),物管公司保安为什么执行两套标准呢?买太空站-专用车位,可以从华润仓库(东边车道)视禁止驶入标志而不见,"霸道""肥气"驶入,而穷小业主就要遵纪守法,禁止驶入呢?谁给你们权利?分等级分贵贱呢?交通法规人人必须遵守,这是幼儿园都知道的常识,这样的管理水平,难怪小业主们起来自己维权执法,维护公共秩序,大家的辛苦费只能交管理费"抵减",居住这里的住户,因管理服务质量下降,也享受"抵减",因为本来应当物管公司做的工作,现在由小业主做,所以"抵减"合情合理,有理有据,希望物管公司也能理解,以上算给物管公司提个意见或建议,否则日后大家上法庭探讨管理费时,可作为一个呈堂的文证,希望物管公司能给予答复.再一个,今天发展商对小业主的无良,也可见明天、后天对员工的无良,跟这种人"揾食",可悲可叹......!

TOP

本报讯 记者李春暐、实习生张卉摄影报道:昨天傍晚,中山八路荔景苑。车龙,又见车龙(见上图)!只是荔景苑的业主都有点见惯不怪了。他们说,自从近期发展商划定车场内的一部分车位为永久车位进行出售后,“想进车场找位子停车就比登天还难!”车辆难停,苦了小区里的有车一族,也让对《物权法》充满期待的业主们感到困惑。
  “非卖品”变成“可卖品”
  位于中山八路的荔景苑有1900多户居民,区内地下停车场有近500个车位。据透露,这个数目与小区业主拥有的车辆数基本相同。
  让其他小区的业主艳羡的是,这个地下停车场不仅满足了业主们的停车需要,此前还一直采取“月保”形式,最大限度保障了业主的利益。有部分业主透露,发展商公开表示过,车场的车位将“不会出卖”。
  只是这些细节,已经成为了业主们难以握住的回忆。现在的车场,成了他们的一块心病。
  今年7月开始,管理处的一纸通告让小区炸开了锅。根据上面的内容,100个车位将转变成永久车位,并进行出售。每个车位定价25万至30万元不等。“根据《物权法》,小区车位应该是用于满足业主的需要的,发展商这么做,合适吗?”
  这些业主的疑问还没得到解答,车位的管理措施又进行了一系列的改变。月保的优惠逐渐减少了,临保车的数量增多了,而且小区管理处以装修为由封闭了部分车位。这让原本相对充裕的车位一下子变得捉襟见肘。
  一“位”难求,小区的道路开始出现了长长的车龙。一位业主描述,常有车主从晚上7点苦等到深夜11点仍未能进入停车场。由于时间太长,有业主把车停在旁边就离开休息,后面车辆也相继效仿,造成恶性循环。后面的车辆为了催促前车前进,会联合鸣喇叭,严重影响业主正常休息。更糟糕的是,车龙往往排到中山八路上,经常导致附近路段局部堵塞。
  发展商逼业主买车位
  由车龙所引起的不满情绪在近日有了爆发。开车的业主屡屡与管理处保安发生口角,乃至肢体冲突。在焦点广州房地产网以及小区的其他论坛、QQ群内,业主们对发展商的质疑在持续蔓延。
  不少业主反映,部分车位装修、月保优惠减少、临保车辆增加与发展商出售车位的时间相连,实在太过蹊跷。他们质疑,管理处种种说法,其实就是逼业主们买车位。但这批价格不菲的车位,似乎并没有得到青睐。
  感觉自己利益受损的业主无一例外想到了《物权法》。他们说,小区的车位应该满足业主们的需要。而一切改变车位现状的做法,理应得到业主们的同意才可以进行。
  但管理处不认同业主们的意见。工作人员其后贴出告示称,车位的买卖完全合法,有车业主“不应听从一些别有用心业主的煽风点火”。记者也曾尝试从管理处了解讯息,但对方以“一切已在积极处理”婉拒了记者进一步的采访。
  (报料人张女士、肖女士,三等奖各100元)
(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金羊网 -- 羊城晚报 ”)

TOP

典型的共产党包庇开发商,经典的不作为,看来要上中央电视台才能解决了。以后中央台要加一个信访台了。早上上班公布信访,晚上播放解决方案给老百姓下班看。

TOP

现在星期六晚业主在P层空中花园开会 一大群保安带在DV机 也跟着来的P层 说是“维持治安” 后面还藏着铁水管等武器 明摆着就是恐吓业主的 黑社会手段 居然发生在广州市市中心  业主们多次上访政府部门  开发商却变本加厉  广州还谈什么创见文明城市

TOP

一位业主通过广州信访局写给市委书记的信———

  朱书记:

  您好!这段时间我们一直在为我们社区(东峻荔景苑)的业主利益奔走,其实问题很简单,只是希望建立业主委员会能让业主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得到的回复是通过法院或等待相关部门处理。

  您是广州市党务工作的最高领导人。我想请问您几个问题:历来人民群众都是要依靠政府依靠党,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要依靠法院了?那么多政府机关是否都不用作为了呢?街道、区、市、各职能部门都不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而惟有法院吗?我理解党的干部工作繁忙,但一个5000人的社区没有表述自己利益的机构,难道还是一件小事吗?党不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吗?

  市信访局的回复———

  东峻业主先生:

  你好!来邮收悉。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规定,对应当依法通过诉讼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引导信访人向人民法院提出。

  谢谢你的来邮。

  广州市信访局 工作人员:8010

  2008年8月22日

  本报讯 记者赵亚洲报道:本报几天来关于政府放任卖车位的报道出街后,更多的读者来电来信,诉说停车之苦、维权之难。这其中,荔湾区东浚荔景苑(停车难问题详见本报9月17日报道)一些业主向政府求助的经历最为典型。

  走访市房管局被告知:

  “业主不够资格查确权”

  据业主了解,荔景苑小区原属旧城改造项目,当时是政府征地,不是拍卖所得,他们认为,配建的公用地下停车位不应卖给私人。上月22日,几位业主代表到市国土房管局准备投诉。一个小伙子提示,这种业主与发展商纠纷的问题,首先要了解车位的相关产权记录。于是他们来到了预售管理处。工作人员称,要了解相关情况,必须是业主委员会或持律师相关证明。而荔景苑为成立业委会,曾一波三折一直受阻,几个业主代表不具备查阅“资格”,无功而返。业主觉得很难理解:买一个方便面都可以查产地、批号,发展商向他们高价卖车位,一个价值几十万停车位的产权情况,是最基本应该公开的信息,查一下为何这么难?

  走访省府上访接待处被告知:

  “车位是发展商资产可售卖”

  找更高级别的政府部门怎么样?当天他们来到了省府上访接待处,一位约50岁带点口音的工作人员,情况没听完就说他们违反了上访条例,并强调车位是发展商的资产,发展商有权售卖;治安问题找公安处理;法律问题找司法部门解决;并表示政府不是万能的,这件事不是来省信访就能解决的。当时业主们提出质疑:政府是干什么的?人民的政府不能为人民说话?在争论没有意义的情况下,接待员开了让他们去广州市信访局的介绍信。

  走访市府信访接待处被告知:

  “不妨去找区委书记吧”

  广州市信访局一位态度友善的女接访员表示,她要开会,很忙,要求长话短说。业主将问题简单讲了一下,她马上打了电话,然后跟业主说,她已与荔湾区联系了,业主代表可以在周四(即8月28日),向接访的区委书记刘平反映情况,然后匆匆离开。业主们感到疑惑,难道这样的事就没有一种正常的程序可解决吗?怎么一下子就要折腾到区委书记那里去?

  8月28日,是荔湾区书记、区长公开接待日,几位业主代表反映小区在奥运期间售卖车位,引起冲突。在工作人员引领下,与区国土局尹书记见面。尹书记称,他也是东浚的业主,已经买了车位,表示不买车位以后没得用会很麻烦。他再三强调,他的态度是中立的,不偏帮哪一方。之后见到了区委书记刘平,业主们向刘书记谈及开发商当初承诺不卖车位的事,尹书记认为没有签字不算是合约,但刘平书记表示,口头合同也算合同,而且业主们带来了当时说不卖车位的宣传单张。刘书记即时口头批示:一是区国土局要帮助做好协调工作,成立业委会筹备小组;二是区国土局要与开发商联系、维稳期间要想办法安排好业主停车问题。

  事到如今……

  至今,一个月过去了,业主们说,荔湾区房管局没有任何人下来和业主们接触和调解纷争。

TOP

楼主的话有点前后矛盾,既然开始说“地下车场是人防工程改建,国家法律本禁止开发商销售。”后面又说“东浚发展商大老板彭先生曾公开承诺:…东浚荔景苑的商场和车库并不会售卖,它将用作长期出租”,那到底这楼盘的车位开发商有无产权?可否合法出售?按照法律,楼盘的车位产权情况有两种,一种是用楼盘的公摊面积来建造的,也就是说等于是全体业主已经掏过钱买了的,开发商当然不可以重复的卖一次。但另外一种情况是车位的面积没有计算到公摊面积上面去的,这些车位和房子一样,都是开发商拥有产权的,他们当然有权拿去卖。

至于说开发商当初承诺过不卖只租,那在购房合同上有无这样的条款?估计是没有的,那样这样的承诺基本没有法律效力。即使是房管局,也不可能禁止开发商卖。

其实反过来看,真正逼的车主无位停车的原因是ZF弱智的停车价格,换个角度看,你是开发商,会积极开发车位吗?会只租不卖吗?一个月那400文,叫人家如何收回投资?几年前我就说,ZF这样限价,只会使以后停车更加困难。

TOP

看清楚 那个东浚开发商 承诺不是我发的 而且停车场确实是人防工程 和开发商说什么 不可能会矛盾

TOP

我真想写封信责问荔湾区委书记刘平;房管局的尹书记不作为,到底政策法规大还是他的人情大,到底国家大还是发展商大,房管局是为发展商打工还是和国家办事,为民办事,有关官员是跟老豆姓还是跟发展商姓。还要问他知不知道民间疾苦,他们的良心何在,道德何在,人性何在!

TOP

只要是地下车位,都是人防工程。这个跟能不能出售没有关系的。至于说开发商承诺什么,如果你手上的购房合同上没有,等于没说。

TOP

人防工程当然不能够出售 看看《人民防空法》 就很清楚了 没有可能出得了产权证的

TOP

赞助商广告

 90 12345
发新话题
添加马甲

请在下面输入您的马甲帐号信息, 然后点击 "添加" 按钮. 马甲信息添加后不能修改, 如果您修改了马甲的密码或安全提问, 请删除这个马甲并重新添加.

用户名
密码
 
安全提问
回答
 
附加设置